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管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7:21:26   浏览:883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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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帐户。”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是建立新型银企关系的前提,做好支付清算工作的基础,加强信
贷、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的重要措施。自去年全国银行结算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根据会议精神的要求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清理规范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不少地区,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还未建立,其他帐户也未按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管理。为了切
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区分各类帐户的性质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帐户划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帐户,是其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办理。
一般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办理借款转存、支付及归还借款的款项转入,不能办理现金支取。该帐户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企事业单位在该开户银行的借款余额。对超过贷款余额的,开户银行应通知企事业单位在5日内划转基本存款帐户。

未在规定期限办理划转的,开户银行应主动将超过贷款余额的部分划转基本存款帐户。借款清偿后办理销户。
临时存款帐户,是持有开户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批件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其现金收付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
专用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因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或办理信托、政策性房地产开发、信用卡等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企事业单位的销货款不能进入该帐户。该帐户一般不能支取现金,因基本建设资金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必须经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按照国家
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支取;信用卡帐户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现金支取。
各地应严格按照以上各类帐户的性质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户条件进行帐户的清理,办理帐户的开立。
二、建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原则和规定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原则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一)有较固定的存贷款或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
(二)取得借款量较大的银行;
(三)银企性质接近,有利于对口服务;
(四)银企距离较近,方便办理业务。
对企事业单位选择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金融机构不得违反以下规定,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信用社不得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性公司,以及银行所属的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不得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违反规定开立其他各类帐户。
三、积极推进基本存款帐户的清理工作
建立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做好对企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建立基本存款帐户重要意义、原则、方法的宣传,使其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基本存款帐户的清理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选择建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原则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规定的时间,向其选择的银行提出建立基本存款帐户的申请,经该银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行;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核发基本存款帐
户开户许可证。
在清理规范基本存款帐户时,对企事业单位未选择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或银行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调和裁定:
(一)未在银行取得借款的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通知二、(三)(四)的原则确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
(二)企事业单位在一家银行取得借款时,应在其借款银行确定基本存款帐户;
(三)企事业单位在多家银行取得借款的,应在借款余额最大的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借款余额为1995年1月1日至清理时止的借款平均余额。
各行要加快帐户清理步伐和进度,将所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在一家银行的营业机构建立起来。目前,尚未开展帐户清理工作的地区,要立即行动,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开展清理,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正在清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尽早将本地企事业单
位基本存款帐户建立起来;已经清理的地区,人民银行要及时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存款帐户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清理质量,防止走过场。今年下半年,人民银行各分行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地市以上城市大中型企业的帐户清理工作,在年底之前,要保证完成所在地区大中型企
业建立基本存款帐户的任务。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对辖内建立基本存款帐户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要就检查验收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帐户清理工作比较快的地区,要在1995年10月底之前将书面总结报送总行;帐户清理工作较慢的地区,要在1996年1月15
日前书面报送总行。
总行在各地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将进行重点复查。对清理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帐户的管理
在基本存款帐户建立之后,为防止其他存款帐户变相作为基本存款帐户使用,巩固帐户清理的成果,要加强对各类帐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在基本完成建立基本存款帐户和核发了开户许可证的地区,人民银行要发出公告,规定自确定的日期起,凡未核发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其帐户一律不得作为基本存款帐户使用。
要实行年检制度。人民银行各级行和商业银行每年都要对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帐户的建立和其他各类帐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此外,人民银行各级行还要经常对其他存款帐户的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严格处罚。为便于加强对基本存款帐户建立的
检查和管理,各银行对在本行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应在该帐户的帐页和印鉴卡上注明“基本存款帐户”字样,以示区别其他类型帐户。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帐户申报制度。各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必须定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申报。在大中城市,各银行应按人民银行编发的计算机报送程序或规定格式,采取送磁介质(软盘)或联网的办法向人民银行申
报帐户开立、撤销情况。在已颁发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的地区,对企业单位申请开立各类帐户,各银行要查验代码证书并登记单位代码。
人民银行要建立和完善帐户管理档案数据库,利用数据库监控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各类帐户的情况,为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银行提供企事业单位的开户信息,以利于银行掌握开户的企事业单位的资信,加强信贷、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
五、严格对违反帐户管理行为的处罚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切实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开立各类帐户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和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银行违反规定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各类帐户的,要限期撤销,并对其处以每户5千至1万元罚款;一般存款帐户作为基本存款帐户使用的,要限期纠正,并按办理支付现金的笔数对其处以每笔2千至5千元罚款;一般存款帐户余额超过企事业单位在该银行借款余额的(归还到期借
款时除外),在超过规定期限后按超出部分的金额对其处以每天万分之七的罚款;借款归还后,银行对一般存款帐户仍允许企事业单位继续使用的,要限期销户,并对其处以5千至1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二)各金融性公司、银行所属的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违反规定开立其他存款帐户的,要责令其限期撤销,并对其按每户处以5千至1万元罚款,对拒不撤销的,要停止该金融机构向外办理结算业务。
(三)企事业单位将销货款转入其专用存款帐户的,除责令其将款项转回基本存款帐户外,对其处以5千元至一万元罚款。企事业单位弄虚作假,骗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要对其处以2万至5万元罚款,并限其撤销。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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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2001年第28号公告 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1年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公布《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进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出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序号 商品类别 商品编码 商 品 名 称
1 天然橡胶 40011000 不论是否预硫化天然乳胶
40012100 天然橡胶烟胶片
40012200 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
40012900 其他初级形状的天然橡胶
2 胶合板 44121300 仅由薄木板制的胶合板,至少有一表层是本章子目注释所列热带木
44121400 其他仅由薄木板制的胶合板,至少有一表层是非针叶木
44121900 其他仅由薄木板制的胶合板
3 羊毛 51011100 未梳含脂剪羊毛
51011900 其他未梳含脂羊毛
51012100 未梳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
51012900 其他未梳脱脂羊毛(未碳化)
51013000 未梳碳化羊毛
51031010 羊毛落毛
51051000 粗梳羊毛
51052100 精梳羊毛片毛
51052900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4 腈纶纤维 54023910 非零售用聚丙烯长丝变形纱线
54023990 非零售用其他合成纤维长丝纺的变形纱线
54024910 非零售用未捻的聚丙烯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0转
54024920 非零售用未捻的氨纶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0转
54024990.1 非零售用未捻的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转
54024990.9 非零售用未捻的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0转,≥5转
54025910 非零售用加捻的聚丙烯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0转
54025990 非零售用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 捻度每米>50转
54026910 非零售用的聚丙烯长丝多股纱或缆线
54026920 非零售用的氨纶长丝多股纱或缆线
54026990 非零售用的未列名合成纤维长丝多股纱或缆线
55013000 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合成纤维长丝丝束
55033000 未梳的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
55063000 已梳的包括经其他纺前加工的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合成纤维短纤
55093100 非零售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大于等于85%的单纱
55093200 非零售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大于等于85%的多股纱线或缆线
55096100 非零售与毛纺混纺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小于85%的腈纶短纤纱线
55096200 非零售与棉纺混纺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小于85%的腈纶短纤纱线
55096900 非零售与其他纺混纺含聚丙烯腈或其变性短纤小于85%的腈纶短纤纱线
5 钢材 720810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热轧卷材,已轧花纹,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25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中厚宽卷材,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26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中厚宽卷材,厚度大于等于3毫米,小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27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中厚宽卷材,厚度小于等于3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36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厚宽卷材,厚度大于等于10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37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厚宽卷材,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小于10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38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厚宽卷材,厚度大于等于3毫米,小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39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厚宽卷材,厚度小于等于3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40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非卷材,已轧花纹,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5100 热轧铁及非合金的其他非卷材,厚度大于等于10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5200 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经热轧,但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等于10毫米,大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5300 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经热轧,但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等于4.75毫米,大于3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
72085400 其他热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小于3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非卷材
72089000 热轧及未包、镀、涂层,但经进一步加工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0915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16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超过1毫米,但小于3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17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在0.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18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小于0.5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25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26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超过1毫米但小于3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27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在0.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28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小于0.5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72099000 冷轧及未包、镀、涂层,但经进一步加工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1100 镀或涂锡的,厚度在0.5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1200 镀或涂锡的,厚度小于0.5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2000 镀或涂铅的,包括镀铅锡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3000 电镀锌的铁或非合金钢板轧材
72104100 其他电镀或涂锌的瓦楞形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4900 其他镀或涂锌而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5000 镀或涂氧化铬或铬及氧化铬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6100 镀或涂铝锌合金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6900 其他镀或涂铝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7000 涂漆或涂塑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09000 未列名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经包、镀、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11300 热轧及未包、镀、涂层,经四面轧制或在闭合匣内轧制的非卷材,宽度超过150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未轧压花纹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11400 其他热轧及未包、镀、涂层,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11900 未列名热轧及未包、镀、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12300 宽度小于600毫米冷轧及未包、镀、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按重量计含碳量低于0.25%及以上
72112900 其他宽度小于600毫米冷轧及未包、镀、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含碳量0.25%及以上
72119000 未列名宽度小于600毫术未包、镀、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21000 镀或涂锡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扳轧材
72122000 电镀锌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23000 其他电或涂锌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24000 涂漆或涂塑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25000 未列名镀或涂层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26000 经包覆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72131000 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及其他变形的不规则盘卷的铁及非合金钢的热轧条、杆
72132000 不规则盘卷的易切削钢热轧条、杆
72139100 其他直径小于14毫米圆形截面的不规则盘卷的铁及非合金钢的热轧条、杆
72139900 未列名不规则盘卷的铁及非合金钢的热轧条、杆
72141000 铁或非合金钢的锻造条、杆
72142000 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或其他变形以及轧制后扭曲的铁或非合金钢的其他条、杆
72143000 其他易切削钢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条、杆
72149100 其他矩型截面(正方型除外)铁或非合金钢的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条、杆
72149900 未列名铁或非合金钢的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条、杆
72151000 易切削钢冷成形或冷加工条、杆
72155000 其他铁及非合金钢的冷成形或冷加工条、杆
72159000 未列名的铁及非合金钢条、杆
72161010 H型钢,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槽钢、工字钢及宽这工字钢,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
72161090 角钢及丁字钢,除热轧、热拉拔或热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铁或非合金钢的角材、型材挤异型材
7216210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角钢,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
7216220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丁字钢,截面高度低于80毫米
7216310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槽钢,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
7216320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槽钢,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
7216330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宽边工字钢,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
7216401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角钢,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
7216402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丁字钢,截面高度在80毫米及以上
72165010 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铁或非合金钢乙字钢
72165090 其他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的铁或非合金钢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166100 平板轧材制冷成形或冷加工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166900 其他冷成形或冷加工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169100 平板轧材制冷成形或冷加工外进一步加工的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169900 未列名铁或非合金钢的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171000 未经镀或涂层,不论是否抛光的铁丝或非合金钢丝
72172000 镀或涂锌的铁丝或非合金钢丝
72173000 镀或涂其他贱金属的铁丝或非合金钢丝
72179000 未列名铁丝或非合金钢丝
72181000 不锈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的不锈钢
72189100 矩型截面(正方型除外)不锈钢半制品
72189900 其他不锈钢半制品
72191100 厚度超过1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卷材
72191200 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卷材
72191300 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不于4.75毫米的热轧不锈钢卷材
72191400 厚度小于3毫米的热轧不锈钢卷材
72192100 厚度超过1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非卷材
72192200 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非卷材
72192300 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小于4·75毫米的热轧不锈钢非卷材
72192400 厚度小于3毫米的热轧不锈钢非卷材
72193100 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的冷轧不锈钢平板轧材
72193200 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小于4.75毫米的冷轧不锈钢平板轧材
72193300 厚度超过1毫米,但小于3毫米
72193400 厚度在0.5毫米及以上,但不超过1毫米的冷轧不锈钢平板轧材
72193500 厚度小于0.5毫米的冷轧不锈钢平板轧材
72199000 未列名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不锈钢平板轧材
72201100 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的热轧不锈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01200 厚度小于4.75毫米的热轧不锈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02000 冷轧不锈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09000 未列名宽度小于600毫米的不锈钢平板轧材
72210000 不规则盘卷的不锈钢热轧条、杆
72221100 圆型截面的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的不锈钢条、杆
72221900 其他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的不锈钢条、杆
72222000 不锈钢冷成形或冷加工条、杆
72223000 其他不锈钢条、杆
72224000 不锈钢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230000 不锈钢丝
72241000 其他合金钢锭及初级形状品
72249010 单件重量在10吨及以上的粗铸合金钢锻件坯
72249090 其他合金钢半制成品
72251100 按重量计含硅量在5%及以上的取向性钢硅平板轧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1900 其他取向性硅钢平板轧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2000 高速钢平板轧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3000 其他合金钢热轧卷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4000 其他合金钢热轧非卷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5000 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
72259100 电镀或涂锌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其他合金钢平板轧材
72259200 其他方法镀或涂锌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合金钢平板轧材
72259900 未列名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的合金钢平板轧材
72261100 含硅量在5%及以上的取向性硅电钢,硅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1900 其他取向性硅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2000 高速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9100 其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合金钢热轧板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9200 其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合金钢冷轧板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9300 电镀或涂锌的其他合金钢平板轨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9400 其他方法镀或涂锌的合金钢平板轨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69900 未列名合金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0毫米
72271000 不规则盘卷的高速钢热轧条、杆
72272000 不规则盘卷的硅锰钢热轧条、杆
72279000 不规则盘卷的其他合金钢热轧条、杆
72281000 其他高速钢条、杆
72282000 其他硅锰钢条、杆
72283000 其他合金钢热轧、热拉拨或热挤压条、杆
72284000 其他合金钢锻造条、杆
72285000 其他合金钢冷成形或冷加工条、杆
72286000 未列名合金钢条、杆
72287010 覆带板型钢
72287090 其他合金钢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2288000 空心钻钢
72291000 高速钢钢丝
72292000 硅锰钢钢丝
72299000 其他合金钢丝
73011000 钢铁板桩
73012000 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73021000 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钢轨
73022000 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轨枕
73023000 道岔尖轨、撤叉、尖轨拉杆及其他叉道段体
73024000 鱼尾板及钢轨垫板
73029000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
73030010 铸铁管及空心异型材、内径在500毫米及以上的圆形截面管
73030090 其他铸铁管及空心异型材
73041000 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石油或天然气用的套管、导管及钻管
73042100 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钻管
73042900 铁或非合金钢的其他圆形截面管;冷拔或冷轧的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
73043110 锅炉管
73043120 地质钻管、套管
73043190 其他冷拔或冷轧的铁或非合金钢的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3910 锅炉管
73043920 地质钻管、套管
73043990 其他非冷拔或冷轧的铁或非合金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4190 其他冷拔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4910 其他合金钢的其他圆形截面管;冷拔或冷轧的。
73044990 其他非冷拨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5110 锅炉管
73045120 地质钻管、套管
73045190 其他冷拨或冷轧的合金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5910 锅炉管
73045920 锅炉管
73045990 其他非冷拨或冷轧的合金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73049000 未列名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铸铁的除外)
73051100 其他圆形截面钢铁管外径超过406.4毫米,纵向埋弧焊接的
73051200 其他纵向焊接的
73051900 其他圆形截面的钢铁管外径超过406.4毫米
73052000 钻探石油或天然气用套管,其他焊接的
73053100 其他纵向焊接的圆形截面钢铁管,外径超过406.4毫米
73053900 其他焊接的圆形截面钢铁管,外径超过406·4毫米
73059000 其他圆形截面钢铁管,外径超过406.4毫米
73061000 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管
73062000 钻探石油或天然气用套管及导管
73063000 其他铁或非合金钢的圆形截面焊缝管,外径不超过406.4毫米
73064000 其他不锈钢的圆形截面焊缝管,外径不超过406.4毫米
73065000 其他合金钢的圆形截面焊缝管,外径不超过406.4毫米
73066000 非圆形截面的焊缝管
73069000 未列名钢管及空心异型材
73121000 非绝缘的钢铁绞股线、绳、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玻璃碎险理赔中指定使用福耀玻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玻璃碎险理赔中指定使用福耀玻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中财保宁夏分公司在玻璃碎险理赔中指定使用福耀玻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宁工商字〔1999〕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依照保险法设立和经营保险活动的经营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保险经营活动中利用保险理赔的优势地位,限定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在汽车修理中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服务的行为,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限定了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的选择自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1999年6月30日